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东莞市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东委[2001]18号),保留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的质量管理 ;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三)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和教育。 (四)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五)战时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疏散和隐蔽,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承办省和东莞军分区、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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